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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消費投訴舉報較上年同期下降35% 價格欺詐、霸王條款、虛假宣傳成投訴熱點
來源:武漢晨報 2019-11-20 14:27:56

武漢晨報訊(通訊員童穎 郭姍姍 記者馬輝)19日,湖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2315指揮中心,發(fā)布了今年雙11網(wǎng)絡集中促銷期間(11月1日至11月15日)消費者投訴舉報數(shù)據(jù)分析報告。該降的沒降,不該降的卻降了,成為雙11投訴的熱點。

報告顯示,全省12315平臺,共接收網(wǎng)絡消費投訴舉報860件,較上年同期下降了35%,原因之一是事先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前發(fā)布了9條行政指導意見。投訴排名前列的有:食品119件、餐飲住宿服務(網(wǎng)購訂餐)76件、通訊產(chǎn)品69件、計算機產(chǎn)品65件、家用電器48件、服裝鞋帽43件。

價格欺詐、霸王條款、虛假宣傳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包括:以低價誘購、以缺貨為由單方撤單、優(yōu)惠券無法使用;故意混淆“訂金”和“定金”概念,不退預付款,退款不及時、不退全款、附帶不合理條件;電商平臺承諾保價但雙11卻降價、平臺拒絕退差價;部分電商平臺退換貨和退款難,擅自擴大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范圍,部分快遞代收點,存在收取保管費、強制用戶當天取件,否則退回包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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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反映:提前加入購物車的一些商品,在雙11活動開始前夕,悄悄漲了原價,實際售價與平時相比并無優(yōu)惠。

*李先生投訴,花費3398元下單兩部手機,網(wǎng)頁注明:保價到11日,但在11月11日,他卻發(fā)現(xiàn)兩部手機差價200元,聯(lián)系客服不予處理,遂向12315投訴。

*鄧女士反映:在某電商平臺支付50元定金,參加雙11活動,但商家擅自改變了支付尾款時間,導致鄧女士錯過補款時間,定金失效。

*陳先生投訴,10月30日,在某電商平臺,購買價值643元的四件套床上用品,該店宣稱此面料是真絲的,但收到貨后發(fā)現(xiàn),成分標示不是真絲面料,而是仿真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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