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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圓系”假借共享經濟吸金百億 私掛國徽充門面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參與互動 2018-08-03 08:48:56

假借“共享經濟”吸金百億,“鑫圓系”難逃崩盤

這個特大網絡傳銷組織的覆滅再次警示:共享經濟、區(qū)塊鏈等新詞極易被騙子包裝利用

“國家共享經濟創(chuàng)新交易示范中心楊志偉先生沒什么可牛的,只不過是在國務院相關部門辦公室正式接受了任命而已!他所負責的中國共享經濟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上方懸掛的是國徽而已!他的志向是精準幫扶1000萬人而已!”

去年年底,四川內江40歲的黃利華第一次聽朋友講到“國家共享經濟平臺”的營銷返利模式后,細心的她上網搜索到以上信息。平臺創(chuàng)始人楊志偉與商界大佬們的一張張合影、網上鋪天蓋地的宣傳,讓她忽然覺得一扇財富的大門向自己打開了,今年1月10日,她向指定賬戶轉了11700元。

被警方扣押的部分涉案車輛。

根據網上宣傳的返利模式,黃利華的這筆投入,每天能返利萬分之六,并且還能定期提現。“至于具體是什么項目不清楚,只知道能賺錢。”

然而,她并沒有等到提現的這一天,“錢剛打過去十來天就聽說公司的頭兒被抓了。”如今,她接受了現實——投資打了水漂,看上去很牛的楊志偉,其實是個騙子。

私掛國徽充門面

楊志偉扯了一張多大的“虎皮”?

楊志偉頻繁現身各類論壇、會議,一方面“兜售”自己關于共享經濟的“高論”,另一方面尋機“蹭照”,被其“蹭照”的不乏來自國內外的眾多業(yè)界“大佬”

兩年前,楊志偉的名字還并不為公眾所知。2016年,隨著“國家共享經濟創(chuàng)新交易示范中心”“中國共享經濟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橫空出世,楊志偉成了紅極一時的“共享經濟領軍人物”。

他聲稱,總部位于成都的“國家共享經濟創(chuàng)新交易示范中心”是中國唯一一個國家級的消費增值平臺,其建設方案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研究所調研和編制,授權“中國共享經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監(jiān)督、管理,并由他本人擔任董事長。

為了顯示“交易示范中心”的合法性和權威性,楊志偉專門跑到北京有關部委門口,通過各種途徑與有關領導合影。他還在成都舉行“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啟動儀式、授牌儀式,成立所謂的“戰(zhàn)略指導委員會”并頒發(fā)聘書。

更為夸張的是,位于成都高新區(qū)通威大廈內的辦公地點,前臺還掛起了一個大大的國徽,冒充“國字號”背景。

楊志偉和團隊還深諳宣傳之道。一方面,他在一些媒體上頻頻露臉,以共享經濟業(yè)界專家身份發(fā)表觀點;另一方面,“共享經濟平臺”有專門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及其他自媒體平臺賬號,及時報道、轉載楊志偉的新聞。

他還頻繁現身各類論壇、會議,一方面“兜售”自己關于共享經濟的“高論”,另一方面尋機“蹭照”,被其“蹭照”的不乏國內外的眾多業(yè)界“大佬”。

這些“湊熱鬧”的照片在宣傳中被描述為“親密交流”,一些模糊抓拍的照片被描述為“親切合影”。

瀏覽這些宣傳共享經濟平臺的文章和視頻可以發(fā)現,內容不外乎三類:一是解釋“共享經濟”是國家戰(zhàn)略;二是塑造楊志偉的共享經濟引領者地位;三是介紹運作模式號召大家加入平臺。材料中大量引用領導人講話、政策文件和經濟學術語,邏輯和概念相當“唬人”。

此外,2016年以來,楊志偉還以“國家共享經濟平臺”名義,在全國多個城市舉辦“共享經濟大會”“共享經濟論壇”“共享經濟發(fā)布會”“共享經濟招商會”等活動,并舉辦了多場“共享經濟演唱會”全國巡演,其中不乏知名主持人和娛樂明星為他“站臺”,進一步印證了他的“強大實力”。

通過這樣的多維打造,楊志偉名聲越來越響,擁戴者遍布全國乃至海外。而他一手操刀的“國家共享經濟平臺”也迅猛發(fā)展,相繼成立起房產、建材、裝修、礦產、加油卡、珠寶、糧油、酒業(yè)等30條產業(yè)鏈的產業(yè)中心,并以“消費返利”模式廣泛開展業(yè)務。

然而,就在今年1月22日,四川省眉山警方發(fā)布消息稱,楊志偉等人因涉嫌非法組織、領導傳銷,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就在眾聲嘩然時,還有“國家共享經濟平臺”工作人員在各大微信群、QQ群里“辟謠”。

“期盼楊董早日發(fā)聲,重振共享雄風,提振會員信心。”在楊志偉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兩周以后,仍有不少“共享家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fā)聲支持他,并“期待國家共享經濟平臺平安歸來,重新起航!”

1月22日,警方在楊志偉家中固定部分證據?!?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剝開層層套路

“消費返利”實為“龐氏騙局”

平臺稱,其盈利來源主要有銀行利息、銷售利潤、資本投資,以及南海9萬億噸頁巖油開采權、雅安儲備價值9000億的漢白玉開采權……

“國家共享經濟平臺”如何運作?楊志偉首先從理論上做了鋪墊:共享經濟即共享資源、共享財富,提高資源利用率,并從中獲得回報。企業(yè)贏利可按不同層次和不同比例分享給消費商和推動消費的推廣者,消費轉化為投資、投資成為資本,都參與市場分配。這套看似富有邏輯的理論的實現,就是所謂的“消費返利”。

過去兩年,楊志偉以四川鑫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平臺及其所屬各地分支機構為樞紐,拉攏全國各地上百名區(qū)域骨干,在全國范圍以“興鑫圓”“金鑫圓”“中聯鑫圓”等字號大量注冊空殼公司,成立線上消費返利的“共享商城”。

在這個“國家共享經濟平臺”上,會員所有消費只需投入11.7%的錢就可以享受消費額100%的積分返還(或稱分紅),1個積分等于1元人民幣,返還規(guī)則為:每天按照消費金額的萬分之六進行積分返還,通過約4年半時間全額返回。

例如,會員通過平臺認購一套100萬元的房產,只需向平臺投資11.7萬元,則每天返還100萬元的萬分之六即600個積分,每個月1.8萬個積分,約4年半的時間就可返還100萬個積分。過程中積分只要滿100個就可提現。相當于4年半的收益為8.547倍。

而這只是靜態(tài)收益,會員如果推薦他人加入還可獲得5%的“直推獎”和2%的“間接獎”,相當于動態(tài)收益,進而形成了三級分銷的“太陽線型”模式。同時,平臺在全國各地實行產業(yè)鏈和區(qū)域并行的代理制度,截至案發(fā),平臺已經發(fā)展了30個產業(yè)中心。“每個產業(yè)中心就相當于一個運營商,要拿經營權就要交600萬元的門檻費。拿到產業(yè)中心運營權后,又繼續(xù)找區(qū)域代理、大區(qū)代理、省級代理、市級代理、區(qū)縣代理,按代理級別收取數十萬元不等的代理費,并實行會員發(fā)展獎勵。”負責偵辦本案的眉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劉輝說。

如此高額的返還收益從哪里來?平臺稱,其盈利來源主要有銀行利息、商城廣告費、銷售利潤、代理費、股權、會員費、品牌價值、公司上市、資本運作收益、積分交易、實體造血、中聯影視IMAX廣場、資本投資,以及南海9萬億噸頁巖油開采權、雅安儲備價值9000億的漢白玉開采權……

在這些驚人的誘惑之下,大量參與者趨之若鶩,經過層層發(fā)展,會員分布全國31個省市區(qū),甚至還有部分會員來自境外。警方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案發(fā)時,“鑫圓系”公司在全國已發(fā)展會員賬戶達22萬余個,涉及金額102億元。

“講個故事來掙錢”

幾個網絡傳銷老手的陰謀

楊志偉稱,按平臺返利模式,在不做實體的情況下能撐4年半。但事實上,“鑫圓系”在案發(fā)前已瀕臨崩盤:主要賬戶資金大幅縮水,無力兌現此前的積分提現承諾

楊志偉何許人也?他自稱“最年輕的副部級領導”,有“政治背景”,是“紅頂商人”,實際上只是一名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在浙江從事建筑和餐飲行業(yè)的商人,文化程度也只有大專。

他團隊中的莊健則是一名網絡傳銷的資深“業(yè)內人士”,曾參與過“云聯惠”網絡傳銷。在警方的審訊中,莊健聲稱自己發(fā)現“云聯惠”資金鏈有斷裂的跡象,花了十多萬元請來一名數學家,計算出一個“永不崩盤”的所謂“莫比烏斯循環(huán)”式的無限循環(huán)模式,即以11.7的系數吸引資金進入,通過不斷吸資、返利的循環(huán),實現寬進窄出,達到資金的積累,且這種“永不崩盤”的模式能規(guī)避“龐氏騙局”的打擊。

最初,莊健帶著這一“研究成果”找到“云聯惠”頭目黃明,要求以技術入股,遭到黃明拒絕后,他便找到楊志偉合作。

工商管理專業(yè)出身的斯孝正則是“鑫圓系鐵三角”中重要的管理人員,他在網絡公司從業(yè)多年,深諳P2P網絡技術以及網絡平臺搭建,并聲稱“這樣的模式只要能在短時間內做到1000萬人以上,政府就不會打擊。”

2016年,三人一拍即合,決定一起“講個故事給大家來掙錢”,要打造中國最大的網絡消費返利平臺,誓將“云聯惠”“踩扁”。很快,他們建起了管理防護度極高的平臺,技術人員中甚至有畢業(yè)于日本早稻田大學的博士。

記者調查發(fā)現,“鑫圓系”的骨干成員全部是網絡傳銷的“老運動員”,其中不乏參與過“五行幣”“萬家購物”的人員。這些人員都具有極強的反偵察意識,在歸案后,仍辯稱自己從事的是“共享經濟”。

近日,當記者在丹棱縣看守所見到楊志偉時,他稱“共享經濟本來就是國家倡導的,我創(chuàng)辦的共享經濟商城的品牌價值不亞于淘寶、京東”,還稱“不知道這是傳銷,傳銷要關一屋子人,限制人身自由,我根本沒有。”

他還稱,按照平臺的返利模式,在不做實體的情況下能撐4年半。但事實上,“鑫圓系”在案發(fā)前已經瀕臨崩盤。

2017年7月,當警方開始注意到“鑫圓系”時,其主要賬戶上的資金還有30多億。到今年1月,主要賬戶上的資金只有9億。警方偵查還發(fā)現,過去平臺的提現規(guī)則是每滿100積分就能百分之百提現,到2018年1月,規(guī)則已經變成滿500個積分才能提現80%,其余20%積分只能在網上商城購物。而所謂的網上商城在案發(fā)前幾乎沒有商品銷售。警方還掌握到,楊志偉被抓后,他的手下還緊急租賃了庫房,采購大批商品堆放進去。“這一行為明顯是為了‘洗白’。”劉輝說。

警方經過偵查還發(fā)現,楊志偉自稱是中國文聯影視中心下屬企業(yè)中聯影視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實為冒充。他所稱的“央企”“中國農副產品交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共享經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均為虛構。他宣稱的頁巖油和漢白玉合作開發(fā)均為子虛烏有。同時,“鑫圓系”在全國注冊了上千家空殼公司,大肆發(fā)展下線會員牟取暴利。

“鑫圓系”圈到的102億資金流向何處了?眉山警方表示,目前偵查情況表明,約60%資金用于返利;大量資金用于購買豪車,截至目前已扣押了47臺豪車,其中包括勞斯萊斯幻影、賓利等,這些都用于獎勵在傳銷中發(fā)揮作用明顯的成員;為了扯大“虎皮”,公司在成都的黃金地段租用了寫字樓,裝修及租金開支了上千萬;后期,由于想“洗白”轉向實體,還花了好幾個億購買了房地產;還有相當一部分資金去向不明,聲稱對外投資失敗。

傳銷新變種迷惑性極強

群眾提高警惕、監(jiān)管更要跟上

相較于傳統傳銷,“鑫圓系”的網絡傳銷模式更具迷惑性,但不管模式怎么變,其拉人頭、分紅利,斂取民間資金,通過不斷發(fā)展下線的攫取非法利益的本質是共通的

目前,以楊志偉為首的5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眉山市公安局局長羅毅說,“鑫圓系”特大網絡傳銷案是四川省建省以來涉案金額最大、扣押資產最多、涉及地域最廣、涉及人員最多的經濟案件。“‘鑫圓系’打著國家平臺的旗號,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該組織沒有任何經濟實體,組織和會員的收益均來自加入者的入會資金,其運作模式是典型的龐氏騙局,涉嫌傳銷等犯罪活動,社會危害性極大。”

案件雖已成功告破,但仍有諸多問題值得反思。

如此一個驚天騙局,為何能在一年多時間里大行其道,并且吸引了大量名人為其站臺?

眉山警方表示,變種的新型網絡傳銷模式極具迷惑性。“過去傳統傳銷的顯著特征是限制人身自由,現在是通過網絡、手機APP、微信發(fā)展下線;其次‘鑫圓系’的噱頭非常新,以共享理念包裝;再次,牌子非常大,竟打著國家旗號開展活動。”劉輝說,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fā)展,涌現出一些新的經濟模式,產生了一些新的經濟概念,許多人借這些名義掛羊頭賣狗肉、偷換概念,此前其他地方還打掉過以“互助養(yǎng)老”“互助保險”等為名的傳銷組織。

劉輝說,“鑫圓系”的另一迷惑性在于它所采取的是“太陽線型”傳銷模式。“不同于傳統傳銷的雙軌制、幾何倍增式、金字塔式以及極差式的組織架構,新模式包括總部在內,形成的下線關系不超過三層,其目的就在于規(guī)避傳銷罪名。但是不管模式怎么變,其拉人頭、分紅利,斂取民間資金,通過不斷發(fā)展下線的方式攫取非法利益的本質是共通的。‘鑫圓系’間接發(fā)展的會員和人頭早已超過三層。”他說。

有關法律專家還指出,近年來,“五行幣”“云聯惠”“鑫圓系”等新型網絡傳銷犯罪層出不窮,還暴露出監(jiān)管的缺失。

雖然公然懸掛國徽、處處打著“國家戰(zhàn)略”名號,但記者在全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核查系統中,“國家共享經濟創(chuàng)新交易示范中心”和“中國共享經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均不存在。所謂“共享經濟創(chuàng)新交易示范中心”的批準單位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研究所及高技術產業(yè)司,分別于2017年2月15日和2017年4月14日都在各自官網聲明與其無關。同時,所謂“中國共享經濟公益基金”的授權方國務院參事室也在2017年8月17日聲明其為冒名,提醒公眾注意識別。

“相關部門只要稍加核實便能發(fā)現這是明顯的非法組織,但現實中卻長時間無人監(jiān)管。”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昕杰說。他還指出,共享經濟、區(qū)塊鏈等新經濟詞匯其實非常專業(yè),在日常生活中被泛化使用后,極易成為違法者標榜的時髦外衣。普通百姓對這些概念的辨識度不高,有關機關應該主動擔負監(jiān)管責任,提醒老百姓有效識別新經濟模式和違法犯罪行為,防止群眾上當。

西南財經大學西財智庫首席專家湯繼強還指出,投資的收益與風險是對等的,大眾要繃緊這根弦,凡是承諾超高預期收益的項目,一定要多問幾個為什么,尤其是拿著紅頭文件、打著國家機關的旗號為自己背書增信的行為,一定要進行核實。

關鍵詞: 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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